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5类)。建立与移动网络直接连接的服务平台,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专项经营者提供接入移动网络的服务,定位服务等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
合法合规重要凭证 商业合作敲门砖
行业准入必备前置 持续经营基本保障
强劲运营实力体现 享有政府红利的有力证据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许可证)准备材料:
(1)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一级股东证件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3个人的身份证和一个月社保证明/省证3个人3个月社保。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工信部官方说明,主要包括内容:短信、1062短信号段、1063短信号段、1066短信号段、1069短信号段、1065短信号段、彩信、彩铃、WAP、铃声下载、手机游戏、位置服务、JAVA/BREW、手机报、商业信息、定位信息、游戏、信息发布平台、搜索引擎、微博、博客、朋友圈、即时聊天软件、微信、QQ、安全软件、防骚扰软件等服务。
(1)信息搜索查询服务
(2)信息社区平台服务
(3)信息发布平台
(4)信息即时通信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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